文章類型:建筑行業動態發布時間:2023-05-15 11:17:01作者:Chris
昨日,國信啟航給大家分享了廣東省資質分立、重組合并政策,近年來因為受到資質停辦的影響,資質轉讓已經成為企業獲取資質證書的主流方式,尤其是資質分立可以跨省變更資質
昨日,國信啟航給大家分享了廣東省資質分立、重組合并政策,近年來因為受到資質停辦的影響,建筑資質轉讓已經成為企業獲取資質證書的主流方式,尤其是資質分立可以跨省變更資質,讓企業在選擇資質時更便捷高效。但隨著政策開始收緊,今年多個地區陸續發布了資質分立的新政策,今天國信啟航為大家整理了部分地區的資質分立政策,如果想了解更多細則,可以向國信啟航客服咨詢。
一、山東省
1.各級住建部門組織對遷入資質企業的資質進行動態核查。對于動態核查不符合要求的遷入或擬遷出資質企業,要求限期整改通知,整改期滿仍不合格的,依法撤回相應資質。
2.對遷出資質但仍具備其他資質的企業、遷入資質的企業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等執法檢查和動態核查必查名單,重點核查企業資質條件、市場行為等。
3.采用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資質的企業,在資質核準機關發布核查公告之前,如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涉及資質辦理的,需按照企業資質核定有關要求重新辦理。
4.被列入失信懲戒的企業,不予辦理重組、分立、合并、跨省變更等業務。
二、浙江省
1.重組、合并、分立及跨省變更后的企業需按資質標準要求考核企業凈資產、廠房和技術裝備等內容,要求真實有效,其中凈資產將對照企業的財務報表、工商實收資本予以確認。
2.重組、合并、分立及跨省變更后的企業中,工程勘察、設計、監理企業資質需按相對應類別等級資質標準要求考核技術負責人、注冊人員、非注冊人員及人員業績等內容
3.建筑業企業需按相應類別等級資質標準要求考核技術負責人經歷、職稱或執業資格等條件,并按相應類別最低等級資質標準要求考核注冊建造師、職稱人員、技術工人、技術負責人個人業績等內容。上述人員應由聘用企業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4. 企業通過重組、合并、分立及跨省變更方式取得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后需完成過一項以上對應資質類別項目,才能在省內再次通過重組、合并、分立等形式轉移該項資質。
三、遼寧省
1.目前可實行資質分立電子化申報的業務有:建筑業、工程監理企業發生跨省重組、合并、分立涉及資質重新核定事項;建筑業、工程監理、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發生省內重組、合并、分立涉及資質重新核定事項。
2.省內企業之間發生重組、合并、分立,所涉企業須經企業所屬地市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同意后,由資質轉入企業負責事項申報。
以上便是全國部分地區的資質跨省變更政策,資質轉讓雖然成功率高,但也要在符合政策要求下辦理,否則也可能會出現失敗的情況,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地區資質轉讓政策,可以向國信啟航客服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