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類型:建筑行業動態發布時間:2024-05-31 13:20:26作者:Chris
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有這種情況的,不作為有效人員認定!
近日,多地發文整治資質審批中的人員“掛證”行為:
廣州:6月1日起,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有這種情況的,不作為有效人員認定!
福建:6月1日起,通過“四庫一平臺”核驗注冊人員到位情況!考核人員社保!
安徽:以社保時間計算工作年限,在未為其繳納社保的單位的工作經歷和業績不予認可!
黑龍江:6月1日起,技術負責人、注冊建造師應有一個月以上連續社保!
湖北:考核全員社保!
上海:與四庫一平臺、人社部門數據對接,通過社保查“掛證”!
廣州:6月1日起,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有這種情況的,不作為有效人員認定!
近日,多地發文整治資質審批中的人員“掛證”行為:
廣州:6月1日起,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有這種情況的,不作為有效人員認定!
福建:6月1日起,通過“四庫一平臺”核驗注冊人員到位情況!考核人員社保!
安徽:以社保時間計算工作年限,在未為其繳納社保的單位的工作經歷和業績不予認可!
黑龍江:6月1日起,技術負責人、注冊建造師應有一個月以上連續社保!
湖北:考核全員社保!
上海:與四庫一平臺、人社部門數據對接,通過社保查“掛證”!
廣州:6月1日起,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有這種情況的,不作為有效人員認定!
5月27日,福建省住建廳印發《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企業資質審批管理規定》。本規定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第十三條 對企業資質標準規定的有關考核指標按以下要求進行審查認定:
企業注冊人員。通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福建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核驗注冊人員到位情況。
企業職稱人員。有專業要求的,按職稱證書上載明的專業或全日制中、高等畢業證書,或按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學習結業證書上載明的專業認可。
人員社保。以企業繳納社保繳費憑證為準考核。
……
第十九條 省住建廳通過信息化等手段,對企業注冊人員等開展資質批后動態核查,公開核查信息。
5月27日,福建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開通注冊業務社保校驗功能的通知》。提出將于2024年5月27日起逐步啟用社保校驗功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先予開通二級注冊建造師、二級注冊造價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以及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延續注冊業務社保校驗功能。
注冊人員申報延續注冊時,若注冊單位與社保繳納單位不一致的,將無法提交注冊申請。
后續我中心將逐步開通上述師種其它注冊業務的社保校驗功能,不再另行通知。
文件全文詳見今日第五條
安徽:專業技術人員在未為其繳納社保的單位的工作經歷和業績不予認可!
5月16日,安徽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提出:
(一)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個人需在“皖事通辦”平臺實名注冊。經個人驗證同意后,企業方可聘用人員用于資質申報。
(二)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年限分別以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時間計算,且在具有相應資質單位累計社保繳納時間須達到資質標準規定的工作年限,在未為其繳納社保的單位的工作經歷和業績不予認可。
(三)推動差異化、精準化監管,對于存在申報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單位頻繁變更(本次申報時間往前1年內變更工作單位2次及以上的)、省外人員比例過高(50%以上)等異常情形的,加強核查其工作經歷和業績的真實性,并加大人員在崗現場核查力度。
嚴厲打擊“掛證”等行為,對于連續2次核查不在崗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線索移交有關部門,嚴肅調查處理。
建立資質預警機制。
企業的技術負責人、注冊人員等必須動態滿足國家和省相關規定。
企業上述人員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系統將自動預警,提醒企業整改。
企業在3個月之內,仍達不到資質標準要求的,標記為資質異常。
加大動態核查力度。
對取得資質的企業常態化開展動態檢查,對人員大量離職、不按要求報送年報、無營業收入、不從事經營業務、頻繁變更地址的企業重點核查。
黑龍江::6月1日起,技術負責人、注冊建造師應有一個月以上連續社保!
近日,黑龍江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黑建規〔2024〕4號),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企業提交資質申請材料時,應當提交技術負責人、職稱人員在全國職稱評審信息查詢網站的截圖及個人用戶名、密碼。
技術負責人、注冊建造師和職稱人員等應當由申請企業為其連續繳納一個月以上社保。
自2024年7月1日起,申請省級、市級權限審批的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和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項目數據等級滿足C級及以上。
企業由于經營結構調整,在企業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或各全資子公司之間進行重組分立,申請全部資質或部分資質轉移的,應當對原企業、資質承繼企業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重新考核。
湖北:考核全員社保!
3月1日,湖北省住建廳更新《建筑業企業資質政策問答(第五版)》,其中關于人員方面:
1、企業主要人員包括哪些人員?同時受聘或注冊在兩家或以上企業的人員是否認可?
答:主要人員包括注冊人員、職稱人員(包括技術負責人)、技術工人等3類人員?,F場管理人員考核要求已取消。同時受聘或注冊于兩家或以上單位的人員不予認定。
2、主要人員是否有年齡限制?
答:是的。資質申報相關主要人員須在60周歲及以下,且由申報單位為其繳納社保。
3、對主要人員社保的考核范圍、繳納時間有何要求?
答:(一)考核全員社保,即技術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職稱人員、技術工人均需在申報單位參保。
(二)除首次申請考核申報前近1個月社保外,其他均考核申報前近3個月社保。如:企業4月提交首次申請,考核的人員至少需從3月開始繳納;企業4月提交增項、升級、重新核定等申請,考核的人員至少需從1月開始繳納。
用于申請資質的人員社會保險必須以申報企業或申報企業分支機構名義繳納,上級公司、子公司、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其他單位繳納或個人繳納社會保險均不予認定。